網頁

2026年1月12日 星期一

〔崑山科技大學〕USR|以技術為體、生活為用的循環經濟路徑-建構社區的永續韌性|深耕型計畫


崑大企管系USR引領永續實作 學生助海安商圈建構綠色品牌力 | 中央社訊息平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60112 14:45:31)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與永續發展趨勢,崑山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透過深耕型USR實踐計畫「以技術為體、生活為用的循環經濟路徑-建構社區的永續韌性」,於本學期開設「綠色行銷」及「綠色專案實踐」課程,由呂德財主任及陳昱誌老師授課,透過AI與數位工具協助店家行銷,本月11日舉行成果發表會,藉由實作展現永續轉型成果。

該次以台南具觀光特色的海安商圈作為實作場域,課程由陳昱誌老師帶領學生實地走訪商圈店家,透過深度訪談與永續診斷,協助商家盤點可實際落地的永續行動,並從產品與服務中萃取「減塑行動、在地採購、節能措施、循環再利用與友善消費設計」等5項綠色亮點,將抽象的永續理念轉化為具體可執行的商業模式與行銷策略。

在「以技術為體」的課程架構下,學生實際運用AI與數位工具,結合影像拍攝、內容企劃與社群經營,為海安商圈店家製作綠色品牌圖卡與社群貼文,透過數位行銷擴散永續價值。本次課程共協助12家商圈店家完成綠色行銷實作,相關內容於社群平台累積超過900讚數、25萬次瀏覽,有效提升海安商圈整體能見度與綠色品牌形象。

USR計畫主持人學務長暨企管系教授楊泰和表示,大學教育應以社會實踐為核心,透過產學共創讓學生學會承擔社會責任,培育具備商業競爭力與永續視野的關鍵人才。因應 AI 技術快速發展,課程中也融入 AI 技術、數位行銷與在地共創,引導學生走出教室、深入街區,回應真實產業與社會需求,培育兼具永續思維與行銷實務執行力的企業管理新世代。

海安商圈理事長黃舜屏表示,透過此次與崑山科大企管系的合作,讓商圈店家首次以系統化方式檢視自身的永續行動,並結合AI與數位行銷工具,將原本不易被看見的綠色努力轉化為具體的品牌溝通成果,不僅提升店家能見度,也為商圈永續轉型奠定良好基礎。企管系主任呂德財亦指出,未來將持續深化與海安商圈及在地組織的合作,發展更多以「永續 × 科技 × 管理」為核心的實作型課程,為地方創生與永續城市發展注入長期動能。

Kun Shan University:https://www.ksu.edu.tw/focusNews/detail/16084

企管系開設綠色行銷課程,並舉行成果發表會,楊泰和學務長(前排右起)、企管系呂德財主任、陳昱誌老師與學生合影。

學生訪談海安店店家綠色實踐的作為。

學生為海安商圈店家「大員囡仔手作銀飾」進行綠色行銷。

學生為海安商圈店家「幸の町 雪花冰專賣店」進行綠色行銷。

USR計畫主持人楊泰和學務長勉勵學生。



「以技術為體、生活為用的循環經濟路徑—建構社區的永續韌性」是崑山科技大學推動的深耕型USR計畫,旨在透過科技(如低碳遊程設計、元宇宙應用)與社區生活結合,落實資源循環、減少碳足跡,以提升地方永續發展能力,讓社區在面對環境挑戰時更具韌性,方法包括舉辦競賽、論壇、培力活動,鼓勵師生參與,將循環經濟理念融入在地實踐與創新。

計畫核心理念

技術為體:運用創新科技,如低碳交通工具、數位平台、產品綠色設計等,作為循環經濟的基礎工具。

生活為用:將技術應用於社區日常,設計符合在地需求的循環產品與服務,例如低碳旅遊行程,讓永續生活化。

社區永續:目標是建立更具韌性的社區,減少資源消耗與廢棄物,提升環境友善度。

主要執行方式

低碳遊程競賽:鼓勵學生設計結合在地特色與低碳元素的旅遊路線。

跨校論壇與培力活動:連結不同學校,共商永續發展策略與影響力創造。

元宇宙創意大賞:利用元宇宙技術推廣循環經濟理念與應用。

大學社會責任 (USR):落實大學與地方共融,解決在地問題,推動永續發展。

目的激發師生參與在地事務,將學術知識轉化為社區實質效益。

推廣循環經濟理念,打造兼具低碳與永續發展的在地模式。

提升社區面對氣候變遷與資源限制的適應與恢復能力。

這個計畫是將理論技術與在地生活緊密結合,透過教育與實踐,打造出可持續發展的社區樣貌。



〔崑山科技大學〕USR|開江.破竹-台江地方創生與文化再現|萌芽型計畫

 

崑大創媒USR舉辦「竹籠茨竹構技藝工坊」 實作重現台江聚落文化智慧 | 中央社訊息平台


崑大創媒院USR團隊舉辦「竹籠茨體驗工作坊」 帶領孩童共創永續教育 | 中央社訊息平台


崑大創媒學院推動地方文化共學 「竹籠茨與金獅陣」展現台江文化力 | 中央社訊息平台


崑大創媒院USR竹構座談重塑空間想像 探討建築文化與永續實踐 | 中央社訊息平台


走入台江記憶 崑大創媒院USR走讀行動深入鹿耳門田野訪談 | 中央社訊息平台


崑大創媒學院USR走讀「扛茨走溪流」古道 推動在地文化學習 | 中央社訊息平台


崑大創媒學院USR計畫體驗鄭成功登台歷史 記錄府城300文化盛事 | 中央社訊息平台


崑大創媒學院USR計畫參探訪竹構建築場域 推動在地創生行動力 | 中央社訊息平台 


崑山科大USR推動「台江生活學堂」 走訪廟口認識民間信仰文化 | 中央社訊息平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418 15:06:36)  崑山科大創意媒體學院執行USR計畫「開江.破竹—台江地方創生與文化再現計畫」,今年由空間設計系為主要實踐單位,繼3月30日「大道公生」遊學行路活動後,空設系師生於3月31日再前往陳卿寮保山宮,參與「台江廟口文化沙龍」活動,由總幹事王錦德主講,帶領眾人走讀陳卿寮信仰故事與歷史現場。

創意媒體學院USR計畫「開江.破竹—台江地方創生與文化再現計畫」首年聚焦於文化技能的傳承與轉化,並著重推動「台江生活學堂」特色課程,串聯地方職人、社群與學術資源,開展跨域學習平台。台江作為計畫的主要場域,擁有豐富的濕地文化與信仰傳統,是學生實作與地方共學的重要基地。

空設系作為計畫第一年之重要實踐者,在郭一勤老師長期耕耘地方經驗下,持續協助台南安南老社區進行空間改造與規劃。該次也聯同系上師生參與「台江廟口文化沙龍」活動,認識更多在地文化。

台江陳卿寮保山宮王錦德總幹事王錦德提到,台江地區自西元1823年曾文溪改道後,形成「台江十六寮」的濕地聚落社會,其中「不肯去觀音佛祖」的信仰故事尤具代表性。傳說中,觀音佛祖神像隨洪水漂至草湖港道,村人因緣際會發現後迎請奉祀,自此庇佑地方,信仰深植民心。這段口述歷史映照出台江人與自然、水域與宗教共構的在地文化風貌。活動當晚,王錦德總幹事以廟宇歷史、觀音信仰與村落變遷為軸,細緻講述保山宮的發展脈絡,引領學生從信仰與空間交織的觀點理解台江的文化基底。

活動結束後,師生立即展開討論,希望透過參與地方沙龍,不僅加深對台江文化的理解,也啟發他們對空間敘事與文化創作的興趣與責任。郭一勤老師表示,空設系參與USR計畫,是長年與安南區社區協作的延續,期望學生不只擁有專業技能,更能將設計轉化為溝通與連結的媒介,文化傳承的關鍵,在於如何與現代生活共構新形式,而這正是「台江生活學堂」課程設計的核心精神,也透過協助USR計畫順利執行,讓台江場域成為文化創新與跨域共學的典範基地。「開江.破竹」計畫將持續深耕台江場域,透過設計、教育與行動,連結地方文化與青年參與,讓歷史空間在新世代中重新發聲。

Kun Shan University:https://www.ksu.edu.tw/focusNews/detail/15200


崑大空設系師生因應USR計畫參與「台江廟口文化沙龍」活動,全體合影


台江陳卿寮保山宮王錦德總幹事介紹廟宇文化


王錦德先生以圖說明歷史現場


空設系師生進行議題討論


崑大創媒學院USR計畫實踐走讀台江 「大道公生」共踏百年文化路徑 | 中央社訊息平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50417 13:59:32)  為落實大學社會責任實踐,崑山科大創意媒體學院今年起執行USR計畫「開江.破竹—台江地方創生與文化再現計畫」,以教育深耕與文化推廣為核心,保存並再現台江文化記憶,3月30日由創媒學院院長邱國峻親自率領校內師生前往台南市安南區,參與第十八屆「大道公生」遊學行路,促進對台江文化的了解。

該次USR計畫「開江.破竹—台江地方創生與文化再現計畫」由創媒學院執行,計畫為期三年,依序由空間設計系、視訊傳播設計系、視覺傳達設計系為主要實踐單位。當日「大道公生」遊學行路活動便有空設系與視傳系師生參與,全體參與者於海尾朝皇宮集合,台南市副市長葉澤山親臨主持啟程儀式,本屆活動以「台江十六寮朝聖之路」為主題,從海尾朝皇宮出發,行經十六寮拓墾古道、百年上學路,踏查沿途村廟、老樹、老茨與古厝聚落等文化路徑。徒步行程搭配部分車程延伸,最終回到朝皇宮,參加傳統「卜平安龜」祈福儀式,向大道公乞求一整年平安順利。

「大道公生」作為台江地區長期推動的文化教育活動,特別強調本土教育從小扎根,鼓勵在地學校、社團、家庭以班級或社區為單位參與,其中以國小中高年級以上學童為主要參與對象,參與者完成全程遊學後,將獲頒「台江本土教育學習證書」,鼓勵青年與學童認識文化、回應土地。崑大師生在當日也攜手安慶國小孩童共同撿拾家鄉植物,進行自然觀察,並以植物敲染手作體驗,促成跨校共學交流,實踐在地素材的文化應用。

本次活動除了創媒學院師生外,也特別邀請到機械工程系的國際生,透過親身走訪與文化互動,感受台灣地方文化的深度與溫度。活動中,一同參與廟埕儀式與祈福活動,展現文化交流的活力,也讓USR計畫走向多元共融與實踐國際視野。

創媒學院院長邱國峻表示,USR計畫「開江.破竹」致力推廣在地文化,此次「大道公生」遊學行路活動與計畫之核心目標相契合,雙方皆以文化走讀、信仰理解、世代共學與地方連結為實踐重點。活動透過實地踏查、跨齡共學、紀錄與創作等多元形式,不僅深化學生對台江地方文化的理解,也展現計畫中推動「文化再現」、「在地參與」、「世代連結」的行動策略。藉由實踐場域的共學與合作,期望在社會溝通中提升公眾對台江歷史的認識與認同,共同實踐地方文化的永續發展。

Kun Shan University:https://www.ksu.edu.tw/focusNews/detail/15194


創媒學院執行USR計畫,帶領師生參與 「大道公生」了解台江文化,全體合影

創媒學院院長邱國峻(左4)與師生於代天府合照

崑大師生攜手安慶國小孩童進行植物敲染體驗

視傳系曾薰誼老師撿拾植物

學童撿拾及觀察植物



2025年12月28日 星期日

勝利星村創意生活園區


勝利星村 V.I.P Zone


勝利星村 V.I.P Zone | Facebook

勝利星村創意生活園區(V.I.P ZONE) 位於屏東市,是全台灣保存規模最大、最完整的日式軍官宿舍建築群。這裡結合了日治時期的官舍建築與戰後的眷村文化,如今轉型為融合歷史、文創與美食的特色園區。


🏮 核心特色與背景

  • 歷史脈絡: 園區最早建於 1936 年(日治時期),原為屏東陸軍飛行第八聯隊的官舍。戰後由國軍接收,成為著名的「勝利新村」與「崇仁新村」。

  • 建築風格: 這裡的房屋多為獨棟或雙拼的日式木造建築,擁有寬敞的庭院、黑瓦斜頂及磚造圍牆,展現出不同於一般平民眷村的高階軍舍氣派。

  • 轉型重生: 2018 年正式更名為「勝利星村」,「星」字象徵此地曾居住過許多將領(如將軍之屋),也代表文創之星在此發光。


📍 園區亮點區域

  1. 遺構公園: 屏東首座以眷村遺構為主題的公園。設計師利用老屋拆除後的殘牆、地磚結合光影藝術,將歷史廢墟轉化為極具設計感的景觀裝置。

  2. 將軍之屋: 曾是高階將領的官邸,現轉型為大眾圖書館及文化展示空間,門口巨大的白色玉蘭樹是標誌性地標。

  3. 孫立人將軍行館: 位於成功區,記錄了孫立人將軍的生平與戰功,建築風格精美且具歷史重量。

  4. 創意裝置藝術: 園區內散落著許多趣味裝置,如巨大乖乖公仔、巨型大同電鍋以及隨處可見的彩繪牆,非常適合拍照打卡。


🍰 吃喝玩樂體驗

目前已有超過 80 個品牌進駐,類型極為多元:

  • 特色美食: 從精緻法式料理(如 LAND)、傳統眷村菜、職人咖啡館到特色甜點(如綠豆蒜),選擇非常豐富。

  • 文創選物: 包含原住民工藝、旗袍體驗、獨立書店(如繫。本屋)及各式手作工作坊。

  • 主題館舍: 像是全台唯一的「乖乖故事館」,帶你回味國民零食的歷史。


🚗 參觀資訊

  • 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青島街106號。

  • 門票: 免門票(部分特定場館或店家需消費)。

  • 開放時間: 園區戶外空間 24 小時開放;店家營業時間通常為 11:00 - 21:00(多數店家週二、週三公休)。

  • 交通方式:

    • 步行: 從屏東火車站沿中山路步行約 15 分鐘即可抵達。

    • 公車: 於屏東轉運站搭乘 515 或 506A 觀光公車至「勝利星村站」。


💡 小提醒: 勝利星村範圍很大,建議預留 3-4 小時漫步,傍晚時分遺構公園會點燈,氣氛更加浪漫。

您是計畫近期去旅遊嗎?如果需要,我可以為您推薦幾間評價較高的美食餐廳或規劃半日遊行程!


●各店家營業時間請參考各店家網站及臉書粉絲團,建議11點過後來訪。

●勝利星村營運所(成功路134號) 服務時間為:平日8:00-17:30(休息時間 12:00-13:30)

●公有館舍: 

◎將軍之屋(青島街106號) 服務時間為:9:00-17:00 (休息時間 12:00-13:00;每週二休館) 

◎孫立人行館(中山路61號) 1F暫不開放 服務時間為:9:00-17:00 (休息時間 12:00-13:00;每週二休館)

屏東勝利星村為全台保留最大的歷史建築聚落群,在陸續修復完成之後,為了促進空間的活化再利用,以及推動屏東城市規劃與文化創意的深耕與培植,於2018年6月啟動勝利星村的轉型與再造,並正式命名為勝利星村創意生活園區,持續推動品牌進駐與文化傳承。


2025年12月25日 星期四

2026 網誌更名

 

南臺灣 100     區域 產業 青創 大學


南臺灣  區域 

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四分法劃分方式,臺灣「南部區域」即為南台灣,包括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澎湖縣

南臺灣 - 維基百科


南臺灣  產業 

南臺灣產業以半導體為核心,結合綠能、生技醫療、光電等科技,形成「大南方」科技產業聚落,並連結周邊的傳統產業如石化鋼鐵、精密機械,以及以農業、觀光為特色的多元經濟型態,政府正積極推動「大南方新矽谷」計畫,以AI為核心,整合產官學研,打造國際級產業生態系。


南臺灣  青創      

屏東青航站    https://ycpt.pthg.gov.tw/

臺南市政府地方型SBIR推動計畫    https://www.tainan-sbir.org.tw/

贏地創新育成基地    https://www.winwin.org.tw/

FINDIT台灣新創資訊平台  【新創園地專欄】再探六都創業生態系列:臺南篇


南臺灣  大學

臺南市及高雄市的各大專院校 (含國立 & 私立)

臺南地區主要大學

國立成功大學 (成大):綜合型大學,以工程、醫學、管理等聞名。

國立臺南大學:歷史悠久,師範與綜合大學,設有教育、人文、理工、藝管等學院。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臺南藝大):位於官田區,藝術領域專精。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 (臺南校區):光電與電機等重點發展。

南臺科技大學:南部科技大學龍頭之一,產學合作佳。

長榮大學、崑山科技大學、台南應用科技大學等亦為當地重要私立大學。

高雄地區主要大學

國立中山大學:綜合型大學,位處西子灣,以海洋、管理、文科著稱。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高科大):由多校合併,工程、海事、管理領域強。

高雄醫學大學 (高醫大):醫學與健康照護領域的頂尖大學。

義守大學:綜合型大學,醫學、管理、觀光等特色。

文藻外語大學:外語領域頂尖私立大學。

正修科技大學、樹德科技大學等亦為南部重要技職大學。


台灣六大區域圈點 4 〔嘉南高屏〕大南方新矽谷 產業及生活圈

〔S04〕台灣六大區域圈點 4|TWOUTLINE 4



2025年12月24日 星期三

南臺科大智慧微電網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




教育部「建置區域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計畫」

智慧微電網產業人才及技術培育基地



全臺校園首座! 南臺科大領航智慧微電網 | 中央社訊息平台

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chi/422502


2016年1月20日 星期三

【社會救助法】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調高為60%



公 告 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訊 息 類 別重要公告公 告 對 象學生
公 告 主 題
【學雜費減免】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調高為60%
公 告 內 容
依教育部105年1月13日來文提出:104年12月30日發布之總統令針對社會救助法做修正,其中第十六條之二條文:中低收入戶學生減免學雜費60%,並於105年2月1日施行。

故104學年度第二學期中低收入戶學生學雜費減免,即由原本補助30%調整為60%,若已申請其他減免項目或弱勢助學補助之同學,且也兼具中低收入戶學生資格者,請於105年1月20日~2月26日前備妥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儘速向課外組提出更改申請補助項目,以利修改減免身分。
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時 間
 2016/1/20   至 2016/2/29   
點 閱 次 數





2015年10月2日 星期五

南臺科技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全校師生說明會資料(104年10月6日)



公 告 單位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訊 息 類 別重要公告公 告 對 象學生
公 告 主 題
@召開本校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全校師生說明會
公 告 內 容
開會事由:召開本校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全校師生說明會。
開會時間:104年10月6日(星期二)上午10時。
開會地點:S104。

※除甲種工讀生及丙種工讀生代表外,歡迎與本議題有關之師生(科技部、產學類、典範計畫、教學卓越計畫、推廣教育、政府部會計畫)自由前往參加。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時 間
 2015/10/1   至 2015/10/6   
點 閱 次 數
357



 南臺科技大學


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全校師生說明會
會議資料



時間:10410610
地點:S104會議廳


          
壹、議程... 2
貳、單位說明... 3
一、辦理本校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全校師生說明會... 3
二、南臺科技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辦法(草案)... 4
三、「校園職場實習」課程... 7
四、南臺科技大學學生參與校園職場實習課程同意書... 8
五、南臺科技大學「校園職場實習」課程學習自我評量表... 9
六、南臺科技大學勞僱型計畫兼任理同意書... 10
七、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 11
八、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 15
叁、問題討論... 21
肆、提案單... 21
項次
時間
說明事項
報告人(單位)
1000分至1005
主席致詞
張副校長鴻德
1005分至1015
辦法草案
學務處課外組
1015分至1030
學習型兼任助理
教務處
1030分至1040
勞僱型兼任助理
研發處
1040分至1045
爭議處理機制
學務處課外組
1045分至1100
問題與討論

1100
散會






壹、制訂校內辦法草案
訂定本校「南臺科技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辦法(草案)」對相關權利義務做整體性規範。(如附件一)

貳、學習型與勞僱型分流
一、學習型(包含現行甲丙種工讀生、TAAA,部分計畫類兼任助理及臨時工等)
()由通識教育中心開設0學分之「校園職場實習」課程(如附件二),各單位聘用學習型助理時需與學生個別簽訂「參與校園職場實習課程同意書」,(如附件三),並於實習過程,由實習單位主管或輔導老師依據「校園職場實習課程學習自我評量表」考核(如附件四)
()學生於學制內累計校園職場實習津貼超過1萬元,等同於通過「本校校外實習課程實施要點」之職場見習課程或專案實習課程,可抵免「校外實習」必修課程,並於畢業成績單登錄通過校園職場實習課程。
()若累計實習津貼未超過1萬元,視為沒有通過校園職場實習課程,不能抵免「校外實習」必修課程,也不會在畢業成績單登錄。
二、勞僱型(包含部分計畫類兼任助理及臨時工等)
計畫類學生兼任助理,得經計畫主持人及聘任學生同意,經學校聘任程序,簽訂「勞僱型同意書」,由計畫內經費支應學生兼任助理勞健保及勞退相關費用,並由人事室協助完成加退保事宜。(如附件五)

參、建立爭議處理機制
成立「學生兼任助理權益申訴委員會」,委員會置委員九人,由行政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研發長、人事室主任、學生會代表2人、教師代表1人、法律專家1人所組成,並由行政副校長擔任召集人。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教師代表、法律專家學者由校長聘任之。
若學生對於學習或勞雇身分認定有爭議,或認為處置有損害學生權益,均可依辦法提請申訴,如若仍有爭議,學習型可向教育部提請行政救濟,勞僱型可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裁決。

參考資料

104617日臺教高(五)字第1040063697號函
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附件六)

104 6 17 日勞動部勞動關2 字第1040126620 號函
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附件七)



附件一
 

南臺科技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辦法(草案)
                                                          104OOOO日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南臺科技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兼顧培育人才之目的並保障學生學習及學生兼任助理勞動權益,特依據教育部訂頒「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訂定「南臺科技大學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保障之學生兼任助理,分為「學習型」與「勞僱型」兩類。
「學習型」兼任助理:係指本校學生擔任屬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等以學習為主要目的及範疇,非屬於有對價之僱傭關係活動者。
「勞僱型」兼任助理:係指與本校存有提供勞務獲取報酬之工作事實,且具從屬關係。如屬承攬或其他非屬僱傭關係者,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本校(各單位、計畫主持人、教師)進用學生兼任助理時,應以書面確認雙方關係,並充分告知相關權利義務。

第三條  「學習型」兼任助理所為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的範疇如下:
一、課程學習之範疇如下:
(一)指為課程、論文研究之一部分,或為畢業之條件。
(二)前款課程或論文研究或畢業條件,係學校依大學法、技術及職業教育法、專科學校法授權自主規範,包括校園職場實習、教學實習、實習課程、田野調查課程、實驗研究或其他學習活動。
(三)該課程、論文研究或畢業條件應一體適用於本國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或大陸地區學生。
(四)符合前三款條件,未有學習活動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者。
二、服務學習:
學生參與學校為增進社會或學校公益,不以獲取報酬為目的之各項輔助性服務,包括依志願服務法之適用範圍,經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辦或經其備查符合公眾利益之服務計畫,參與服務性社團、校園職場實習服務、教學實習或其他服務學習相關課程或活動。

第四條  課程學習及服務學習除依本校課程相關規範實施外,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教師應有指導學生學習專業知識之行為。
二、為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課程學習不得要求學生進行學習活動以外之勞務性質工作並得依課程學習屬性對修課學生投保商業保險,以增加學生安全保障。。
三、校內各實習單位得視需要規劃於每學期課程學習期間或結束後,依其公告核發標準,於所屬經費項下核發符合條件之學生獎助學金、研究津貼及補助等。
四、學習期間之相關研究成果,除另有約定外應依下列原則事先協議之:
()著作權歸屬:
1.研究報告或碩、博士論文,如指導之教授僅為觀念指導,並未參與內容表達之撰寫,而係由學生自己撰寫報告或論文內容,依著作權法規定,學生為該報告或論文之著作人,並於論文完成時,享有著作權(包括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
2.研究報告或碩、博士論文,如指導之教授不僅為觀念之指導,且參與內容之表達而與學生共同完成報告或論文,且各人之創作,不能分離利用者,為共同著作,學生及指導之教授為報告或論文之共同著作人,共同享有著作權,其共同著作權(包括著作財產權及著作人格權)之行使,應經學生及指導之教授之共同同意後,始得為之。
()專利權歸屬:
依專利法第五條第二項,學生自身為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之情形,對其所得之研究成果享有專利申請權,得依同條第一項向專利專責機關申請專利。但指導教授如對論文研究成果之產出有實質貢獻,該指導教授亦得列為共同發明人。

第五條  「勞僱型」兼任助理應完成校內聘顧程序始得進用,並至遲於到職日完成簽訂勞動契約事宜。前項契約內容應包含聘期、工作內容、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工作酬勞、權利義務及其他工作條件等事項。
計畫主持人擬僱用「勞僱型」兼任研究助理、臨時工或工讀生應事先經學校核可。

第六條  「勞僱型」兼任助理工作酬勞之給付,依勞資雙方約定時間核發。但因補助機關尚未核撥經費等特殊原因者,從其約定。惟不得預扣工作酬勞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第七條  「勞僱型」兼任助理因業務需要,經計畫主持人、教師或其他單位主管指定加班者,應事先申請,並經計畫主持人、教師或其他單位主管同意後,始得加班。未依規定完成核定程序者,不得視為加班。前項加班得選擇補休或支領加班費。

第八條  「勞僱型」兼任助理之給假,依勞動基準法、勞工請假規則、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學校相關規定辦理。前項人員如須請假或調移工作時問者,應事先辦妥請假或調班手續。如因疾病或緊急事故,應先口頭報告計畫主持人、教師或其他單位,經其同意,或委請同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
「勞僱型」兼任助理請假及差假,由計畫主持人、教師或其他單位主管依本校及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出勤紀錄應保存至勞工離職之日起五年止。

第九條  「勞僱型」兼任助理協助或參與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所產出相關研究成果,除雙方另有約訂外,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著作權歸屬:本校享有著作財產權受僱人之研究成果不得作為論文、著作,亦不得重製、改作、公開播送及公開傳輸。
二、專利權歸屬:受僱人研究成果之專利權歸屬於本校。

第十條  「勞僱型」兼任助理到職時,本校(計畫主持人、教師或各單位)應依「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規定,主動申辦加保(轉入)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其契約期滿或中途離職時,亦應主動申辦退保(轉出)及停繳勞工退休金。
前項人員應自行負擔之保險費及自提之勞退金,除有特殊情形外,原則由本校按月自薪資中代為扣繳。
未依第一項規定辦理,其所衍生之費用或違反規定而受罰,應由當事人、計畫主持人、教師或單位主管負責。

第十一條  「勞僱型」兼任助理如擬於契約期滿前先行離職,應依勞基法規定之預告期間提出申請,經計畫主持人、教師或其他單位主管核准復,應於離職生效日前辦妥離職手續,並得申請核發離職證明書。
未依預告期間提出辭呈逕行離職,致本校受有損害者,本校得依法請求賠償。

第十二條  「勞僱型」兼任助理或本校之一方,於聘僱期問,如有勞基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四條及本校相關規定所訂終止契約情事者,依勞基法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三條  計畫主持人、教師或其他單位主管與「勞僱型」兼任助理於聘僱期間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計畫主持人、教師或其他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其主管單位中任職。
二、兼任助理應依工作時問出勤,並親自簽到退,違者議處。
三、雙方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及相關法規規定。
四、兼任助理應謙和、誠實、謹慎、主動、積極從事工作,並接受計畫主持人、教師或其他單位主管之指揮監督。
五、兼任助理於工作時間內,非經計畫主持人或單位主管允許,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六、本校因業務需要,在不違反勞動法令之規定下,得為工作之調整。
七、兼任助理應尊重他人與自己之性或身體之自主,避免不受歡迎之追求行為,並不得以強制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
八、僱用兼任助理,應遵守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不得有就業歧視。

第十四條  本校與「勞僱型」兼任助理問之權利義務除依處理原則及本辦法外,應依勞基法及其相關勞動法令辦理。

第十五條  為增進校內和諧及落實學生權益保障,本校設置「學生兼任助理權益申訴委員會」(以下簡稱申訴委員會)處理學生兼任助理「學習型」或「勞僱型」認定之爭議,或對措施處置,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學生得於作成該措施或處置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以書面向本校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學生提出申訴前,應由所屬系所(院)、計畫執行單位或其他學習主管單位先行協調處理,並提出書面說明。

第十六條  申訴委員會置委員九人,由行政副校長、教務長、學務長、研發長、人事室主任、學生會代表2人、教師代表1人、法律專家1人所組成,並由行政副校長擔任召集人。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
教師代表法律專家學者由校長聘任之。

第十七條  申訴委員會應於收到申訴案件之次日起三十日內召開會議,除有不受理或中止評議之情形外,應於收到申訴案件之次日起二個月內作成評議結果報告,必要時,得予延長,並通知當事人。延長以一次為限,最長不得逾一個月。

第十八條  申訴委員會應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員出席,並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得評議。但評議結果應經全體委員過半數之同意。
本校應於作成前項評議結果後十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當事人及計畫主持人(教師、單位)。

第十九條  本校相關單位得依本辦法另訂定執行規定。

第二十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二
 
「校園職場實習」課程

開課系所
通識教育中心
課程名稱
校園職場實習
學分數
0學分
教學目標
在校園職場實習課程中,瞭解活動辦理、服務同學與行政服務之理念與管理,培養同理心並互助學習、關懷,以增進專業技能之實用性。
課程概述
學生自行安排至校園相關單位,作為校園職場實習,見習校園各單位行政服務、活動辦理與服務同學之管理與作法,自我學習與協助同學適應校園生活。
學生至校園相關單位的職場實務實習,過程中負責開課單位須至實習校園相關單位進行訪視輔導,並與輔導人員進行對談瞭解學生實習狀況。
通過課程之認定
1.     採四年(大學部四技)或二年(大學部二技)累計,若累計校園職場實習津貼超過1萬元,等同於通過「本校校外實習課程實施要點」之職場見習課程或專案實習課程,可抵免「校外實習」必修課程,並於畢業成績單登錄通過校園職場實習課程。
2.     若四年或二年累計校園職場實習津貼未超過1萬元,視為沒有通過校園職場實習課程,也不能抵免「校外實習」必修課程,也不會在畢業成績單登錄。
學生核心能力
1.     具有整合職場需求必備之語文與資訊能力。
2.     具備整合創新及多元化專業知識能力。
3.     強化實務技能與表達溝通能力。
4.     具有職場上所需人文與敬業合群的素養。
5.     具有熱誠抗壓與服務關懷的態度。
評量方式
由同學於階段實習活動完成後,進行自我評量,以檢核學習成果,並由輔導老師審核學生是否增進上述之核心能力。


南臺科技大學學生參與校園職場實習課程同意書


附件三
 
學期
___________學年度  *上學  *下學
姓名

學號

系所

班別

學習性質
(請勾選)
*課程學習
(包含實習課程、實驗研究、或其他校內學習人才培育活動)
*服務學習
(例如校務活動、行政參與、社團帶領或行政實習等)
*論文研究或畢業條件
(請勾選下欄學習成果歸屬)
1.   屬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等以學習為主要目的及範疇,非有對價之僱傭關係,但於實習期間經輔導老師考核通過者,發給實習獎助學金。
2.   該學習活動,與課程學習或服務學習範疇有直接相關性為主要目的。
3.   已有明確對應之課程、教學實習活動、論文研究指導、研究或相關學習活動實施計畫,教師有指導學生學習專業知識之行為。
論文研究或畢業條件之學習成果歸屬
(請勾選)
放棄
學生
師生共有
供學生論文發表或學位取得合理使用
本人已詳閱上述事項,同意恪遵本校參與校園職場實習課程之相關規範。
學生簽章

日期
               
輔導老師
簽章

日期
               
若有歸屬活動,請註明活動名稱

承辦主管簽章



南臺科技大學「校園職場實習」課程學習自我評量表

附件四
 
 

親愛的同學,您好!
為讓同學瞭解活動辦理、服務同學與行政服務之理念與管理,培養同理心並互助學習、關懷,以增進專業技能,本校特開設「校園職場學習」課程,讓同學可藉由參與課程所提供之各項實習,培養職場就業所需之核心能力,厚植就業競爭力。敬請同學於本項實習活動完成後,填寫自我評量,以檢核學習成果,及做為本課程未來檢討改進之參考。

活動名稱

班級

學號

姓名

請您以15分標示進行本項實習,對您的就業核心能力提升程度:
(5分代表很多,1分代表很少)
序號
就業核心能力
提升程度
5
4
3
2
1
1
專業知識
2
實務技能
3
資訊能力
4
整合創新
5
外語能力
6
熱誠抗壓
7
表達溝通
8
敬業合群
9
人文素養
10
服務關懷

學生簽章

日期
         
輔導老師
簽章

考核通過
考核不通過
日期
         
註:如對「校園職場實習」課程提供建議,敬請填寫於背面。




附件五
 
南臺科技大學勞僱型計畫兼任助理同意書
104.09.29製表
計畫
主持人
姓 名

兼任
助理
姓 名

連絡電話

連絡電話

計畫編號

身分別
¨學生:○本校、○外校
¨非學生
工作期間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計畫類型(請勾選)
(須檢附佐證資料)
□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須檢附核定清單
□典範計畫:須檢附核定公文
□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檢附核定清單
□教學卓越計畫:須檢附核定公文
□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與產學合作計畫:須檢附核定清單
□政府部會計畫:須檢附核定公文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
□一般產學:須檢附核定合約書
□推廣教育:須檢附開班課程表
相關原則
勞動部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
型態定義
1.  受學校雇用之學生兼任助理,從事協助學校或計畫主持人計畫工作,而以提供勞務獲致工資為目的者。
2.  勞僱型兼任助理適用勞基法,應遵守相關勞動法令及本校相關規定,應於兼任助理到職前辦理勞()保事宜,並不得追溯聘期。
3.  勞僱型兼任助理依本校及勞基法規定應有出勤紀錄可稽,其工資、工時及延長工作時間應符勞動法令規定。
4.  勞僱型兼任助理聘期不得任意提前終止。
權利義務
依勞動基準法等勞動法令及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研究成果
歸屬
協助或參與執行研究計畫所產出相關研究成果,依下列規定辦理:
1.  依著作權法第11條規定,本校享有智慧財產權。
2.  依專利法第7條規定,研究成果之專利權歸屬本校。
兼任助理
同意簽名
本人已詳閱上述事項,同意恪遵勞動契約之約定並遵守本校計畫人員之相關規範,同意擔任勞僱型兼任助理。
《兼任助理簽名》
   年  月  日
計畫主持人同意簽名
本人已詳閱上述事項,請同意申請勞僱型兼任助理。
《計畫主持人簽名》
   年  月  日
【由承辦單位填寫/審核】
審核結果
1.申請條件:¨符合、¨不符合
 2.佐證資料:¨有檢附資料、¨無檢附資料
承辦人
簽章

單位主管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辦窗口
1.研究發展處(分機1561-1562):科技部專題研究計畫、科技部產學合作研究計畫、教育部推動技專校院與產學合作計畫-劉釋霞;政府部會計畫-林明玉、推廣教育-蘇怡如。
2.產學合作處(分機1501-1502):一般產學-林易蓉、典範計畫-蕭文婷
3.教學發展中心(分機1801-1803):教學卓越計畫-周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