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台100小時





以下摘錄「南臺科技大學」要求領助學金學生服務時數過多,相關服務學習規定尚有疑義:

南臺科技大學是全國學生人數最多的科技大學,也是申請弱勢助學金人數最多的學校。該校102515日舉開101學年度第二學期師生座談會,學生提問:「弱勢補助時數太多,有變相工讀的疑慮」。校方回應:「本校申請弱勢助學計畫補助同學之服務時數係依教育部弱勢助學補助計畫辦法內容實施(請詳閱相關辦法),而己身以自助方式,適度付出心力換取相關補助權益,這亦是全人教育、自助而人助的一環,相信你的收穫會更豐富」。

為何南臺科技大學仍有「變相工讀」的疑慮,為何該校每學期都公告服務50小時。因為,該校將「弱勢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提升為校務會議通過,將服務學習當作「工讀」時數分配,還大剌剌地納入該校「學生工讀助學金實施要點」。

南臺科技大學於101910日公告「912900起請100學年度申請弱勢助學補助通過同學上網登錄服務學習單位」。911RICE於第一時間投書教育部,提出疑問:該校100學年度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100學年下學期服務50小時,101學年度第一學期服務50小時,等於需服務100小時,是否有當。教育部當日回復:經洽學校表示,該校新生係以每學期50小時為上限,並未違反該計畫規定上限。顯然,教育部採消極態度,未作適當處置,技職司輕率認定該校無違失,實有虧職守。

其後,RICE發現該校「學生工讀助學金實施要點」竟將「生活助學金、弱勢助學金」列入「工讀助學金」,遂於1011217日投書教育部,提出疑義。案經教育部回復:函轉學校查明妥處。至10235日獲教育部回復:學校業於1011226日、102223日以南科大學字第1010013618號及1020001544號函覆。依該校1011226日函,尚聲稱:「申請學生一學年可享有兩學期之補助權益(每學期50小時 × 2)共計服務100小時,與部頒計畫相符」。至該校「學生工讀助學金實施要點」已於10224日完成修正,刪除原納入規定之二種學生工讀助學金實施方式,但該要點附表「工讀生員額分配彙整表」,仍包含「弱勢助學金」學生。

10236RICE投書該校校長室,指出該校相關違失情事。318日接獲該校回復,猶辯稱符合教育部規定。RICE確知該校無意採取補救措施,遂於318日二度投書該校校長室,提出三點補充說明。此外,311RICE投書教育部,詳細提出有關南臺科技大學違誤情事等之補充意見。318日再度投書教育部,將學校回覆內容提供教育部長官參考。

南臺科技大學20122月、9月及20131月三次公告,均為:申領通過弱勢學生助學金須配合參與『生活服務學習』,顯見該校並未遵循教育部修正計畫意旨。該校100學年度第二學期已公告執行服務學習50小時,故次學年第一學期公告追加執行服務學習50小時,當屬無效。

RICE經於102111日獲得監察院提供教育部100學年度(技專校院)服務時數調查表,證實南臺科技大學填報100學年度(助學金)服務時數為每學年50小時。該校偏離正軌,惡意曲解服務學習實施原則,竟以不當手段欺矇監察院、教育部。該校101學年度繼續維持100小時不合理時數,更獨居全國第一。該校以「信義誠實」辦學,卻變成「荒腔走板」至極,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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